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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ctober 26

    老师,您好吗?

     
    老师,今天见到您,差点没有认出。原来大理石也会如人的皮肤一样老去。我和小马在你墓前回忆最后几年和你有关的事。请原谅,我真的有些记不起来了。
     
    好像记忆都是从那一年的秋天开始。我找你,却打不通你家的电话。之后我去了北京。等我回来,便突然听到你的消息。那是个周日,我从家里做好长时间的车去学校。回到宿舍后,我还记得燕桦跑过来,红着眼睛问我,“怎么会这样?”我们在昏暗的楼道里相拥,彼此支撑。世界在那一刻对我们露出了最狰狞的面容。
    后来我们去你家里看了两次。第二次,几乎整个班都来了。老师,你一直对我们那么好,大家都真心地喜欢你。
    等到你下葬,已是快两年后的事。那时我在大理,对不起,我没能赶过来参加您的大典。早上在客栈醒来,就看见小马的消息,突然间泪流满面。两年了,还带走不了我心底的忧伤。
     
    那年我和小马换了好几辆车,到青浦来看您的墓。那天下着很大很大的雨。我远远地看见您的大理石雕像,你在我心中的面貌就在那一刻凝固,永远都不会老去。那年,我开始上班了。老师,如果您一直还在,会不会毕业后我会选择另一条路?因为您一直影响着我,如果不是你,我想我根本不会喜欢上写字。
     
    时间真快,您已经走了五年。今年Nemo和我说起看您的事,我呆了呆。的确是很久没有想到你了。我特地带了个相机,因为我真的不知道明年我还会不会再来。他们都问我为什么,我说不出。然后他们骂我没良心。老师,我想你知道我不是这样的人。
     
    我一直觉得我该为你写点东西,今天寥寥几笔,只是想问老师,人间这五年,人来人往,多少人走近又离开,而你在那里是否还依然微笑地看着我们?
     
    翻到5年前给你写的诗。是你喜欢的排比句
     
    “我想回忆可以不用泪水
     
    大概只需一首歌
    用尖锐的嗓音扯开天空
    在破碎出发现云雀的影子
    是滴落的鲜红的鲜红的血
     
    大概可以是一束白玫瑰
    凝结这我最晶莹的忧伤
    凝结于清晨的露珠
    自花瓣坠入花心
     
    我想回忆可不可以无需泪水
    可以不这样,也走上回忆的路
    从一个个梦境中穿过
    小心翼翼
    不能触摸,不能拥抱,不能亲吻
     
    我想回忆可不可以不泪眼朦胧
    可以不这样,也能看清您的样子
    看清那之后的日子有没有在您脸上
    刻下不可磨灭的印痕
    如同我们心里
    那么顽固,那么深
     
    我想如果回忆可以不用泪水
    那有什么
    可以负担起您在我们心里那样深深的
    深深的重量”
     
    老师,是不是挺幼稚的,我一直都没给别人看过。不过我知道如果你见到,一定会让我大声地朗诵出来,在全班的面前。因为当年您就是这样,对我,对其他人。
     
    老师,我想您一定知道,你教我们的是勇气和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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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ptember 07

    变化

     
    昨天我瞧见了你,发现你的脸有了变化。我不喜欢你额前的头发,你的眼睛也没有以前那么黑亮了。瞧见你这样,我心里有点难受。
     
    你在那里念我的名字,说是不是还和以前一样。我记性不好,但我想应该是一样的。你自言自语地对着方向盘说,不一样,好像哪里有点不一样。难道你也知道我曾经会因为你念着我名字,而浑身微微发烫?
    我一直都笑盈盈的看着你,和你说话。因为能和你见面,我还是很开心。我们说了一年多的见面终于在昨天实现了。昨天是个好日子,我室友结婚了。你也还记得她。看到你们,我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大学。想起了,阳光,草坪和湖水。
     
    你其实还是和以前一样,没有换工作,兼职也没断,还是想很早退休,做喜欢的事情比如公益。你一直都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所以你告诉我你上午在路上初见那辆车时,下午就下订金,我一点都不惊讶。你说五到十年后你要赚够钱,靠收益提前退休,我也都相信。我看着你,我说我十一要去墨脱。当然你并没有听过这地方。我告诉你那是哪里,然后我说我是不是还是像以前一样,一直做些没有意义的事,从来不为实际的营生打算。我的生活还是那样糟糕。你很好。你告诉我不是。你不知道其实我一直都嫉妒你,嫉妒你从来都是坦然知足的样子。嫉妒你想要有什么,便可以有什么。和你在一起,我的愤世嫉俗,我的伪文艺气质总是面临崩溃。
     
    我说我们可真是两种人啊。你吃惊地问我为什么。我恩呀了半天也说不出来。我坐在你的车上,你带我沿着复兴路一直开,附近有我的小学和中学。我意识到那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了。路边的楼很漂亮,但我都不认识。开到思南路的时候,我说我喜欢这条路。我有和你说过。你说,恩。你还记得。我说这个路的名字真好听,思南,思南。我总能想到“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思南这两个字都藏在里面。我还该问你,是不是还记得你有去那里看过房子。但我并没有说。
     
    很多话我都没有说。思绪好像被洗得干干净净。在你面前,我总是不能滔滔不绝。我不自信。我告诉你。你吃惊地说,为什么以前从来都没有提起。我嘻嘻一笑说觉得丢脸。我埋怨了你一句。你便问我后来有没有找到要找的人。我的眼泪都快掉了下来。我说走吧。你还是和以前一样不勉强我,开车送我到饭店。
    临走的时候你轻轻地回答了我的问题。我说谢谢。你说你不想听这两个字。我笑了,是傻笑。
     
    “当我知道他不再爱我,我的脸上都起了变化”不知道为什么,自从见了你之后,我就一直想着这句话。
    March 18

    2008刘若英南京演唱会

     
    奶茶对阿信说,我发现今天来的女生要比男生多。阿信说是嘛!奶茶挥舞着话筒说,所有的女生们...........
    全场热情回应,做出了比阿信带领的男生更响亮的L-O-V-E
     
    我对朋友说,来看奶茶的大都是单身。她们说,不是啊,你看这边那边都是一对对的。
    好吧,他们可以一起唱“原来你也在这里”这是印象中唯一带有完满结果的歌。
     
    我们坐在正对舞台的倒数第三排,离她很远,需要用相机拉近6倍才可以看到她的脸。可好像又不是很重要,我们只需要坐在那里听歌,唱歌,便感动得一塌糊涂。
    后面有两个年轻的女生,几乎一直站着,几乎每首歌结束都要喊,奶茶,我爱你。现场安静的时候,她们尖细清亮的声音好像可以穿破奥体的华盖。我和朋友对笑,原来也可以这样的喜欢奶茶,温润的奶茶。
     
    大多数时候,大多数人只是在那里安静地听歌,唱歌。歌里有“舍命的勇气”,拥抱爱情时,离开爱情时。所以总是会唱到,“想要问你敢不敢”。这”昂贵“的爱情啊,也总是没有被好好的保存下来。奶茶脱下鞋,说接下来我们来首节奏快的。音乐响起,所有的人口是心非地合唱”一辈子的孤单“。多少真情,多少假意。当然后来,最后的最后我们总还是能唱起”当爱在靠近“,”原来你在这里“,然后淡然地说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这最后压轴的三首歌,让所有的人都站了起来。
     
    以为刘若英早已经过气,却没有想到黄牛票在上海依然翻倍地往上炒。即使在南京,这个被某人嘲笑没人看的演唱会,还是坐满了全场。从哪里突然出来那么多一群群喜欢她的人?她们,是不是平时都不作声只是一个人听她的歌,流泪或微笑?
     
    深夜,走在南京无人的小路上,丝毫不觉得寒冷。我带着她们从威雀走到南大走回鼓楼的宾馆。熟悉而又陌生的地方。我们在路上大声地唱歌,奶茶的歌,一遍一遍,不知厌倦,不留下任何一个空白的角落。我问nemo,你好吗?她说,我很好。她问我,你好吗?我大喊,我很好!
     
    重回南京,很多东西让我失望,比如汤包,比如那个曾经做过好吃提拉米苏的威雀,比如那个我最爱的有个阳台的奶酪时光。逝去的究竟是我们,还是年华?
    离开的那天,经过报栏,无意中看见上面刘若英南京演唱会的报道。其实是昨日的事,可隔着玻璃的报纸隐隐泛黄,好像是件很久远的事。是不是有些事一旦发生了,即使刚刚结束,也觉得很旧很旧。而还有些,恰恰相反。
     
    我们在两年前拍照的地方重又拍了照片。依然玄武湖边,同样的回眸。站在鸡鸣寺,我们指着那段楼梯说,当年某人就是在这里从下往上帮我们拍的。当年有人在这里许下愿,他说他实现了,两年前他来还愿。两年前,也有人在寺里认真地烧香许愿,那个愿怕是永远都实现不了,念来却觉得感动。
    我们只是没心没肺地要在同样的地方留下照片,是想看看自己在相片里的变化,只是在单纯的影像里。
     
    重逢是怎么样的感觉?你, 是一个人,一段记忆,一个愿望,是当年喜欢的奶茶,或是几年前的自己。
    “请答应我一件事,如果说我能再见你一次,请让我看到的,还是初见你时的模样”
    她的一首歌,叫做光。稍稍改动了最后那句歌词。
    这就是我想要说的。
     
    千里迢迢地去南京看她的演唱会,是怕今后即使她再来也不再有去看她的冲动了,听那些少女的歌。
     
    PS, 很开心在南京和寒,毛还有广工吃饭。即使我们都是刚刚见过面。但是依然很开心,因为在南京。
      
    March 02

    二月二十九续

     
    四年前,一群人去看刘若英的演唱会,等到开场后45分钟,还是没有熬到黄牛票。
    四年后依然如此。
    四年前,和黄牛勾心斗角,被人嘲笑没钱不要来看刘若英
    四年后依然如此。
    四年前,买不到黄牛票,郁闷中去了吴江路。
    四年后依然如此。
     
    昨天还在感叹四年的变化,今天才觉得原来有些东西一直没变,也是件很悲惨的事。
     
    发一个四年前发过的誓:下次刘若英来,我们要买好多张,几张留给自己,几张卖给黄牛。
     
    December 14

    你大概不知道这有多滑稽

    让我能在深夜十一点到家后还兴致勃勃地上博客准备长篇大论,完全是因为今天在我身上发生的一件微不足道却匪夷所思的小事。我这样说并不是想激起你往下看的欲望,因为我敢打赌当你听完我的叙述后肯定会嗤之以鼻,并觉得这文章和我本人一样 -- 但这年头谁不都把无聊挂在嘴上嘛!
     
    事情是这样的,趁着办公室人气不足,今天中午我断然决定叫外卖,是我怀念了很久的桂林米粉plus笋尖。一个电话过去,依常规报上地址,XX城X座X楼。对方问,有没有分机。“有,7013!”我顺口答道。这家店也真奇怪,每次不问你姓什么都问分机号。
    于是回到自己位子上一边查着春节的机票一边等口粮。中午忙,我知道要等很久。过了45分钟后,我终于忍不住了。一个电话挂过去,“你们还准不准备送过来?”电话那头说,我们送了,他们说没有这个分机。”“你们送到什么地方了,我这里是XX城X座X楼。分机7013!”“就是这个地址。。。。”八成是送东西的小孩搞不清楚找错地方,我瞬间提高嗓门叫道,就是这个地址,叫过好几次了,从来没有错过!”“分机7013?”“恩,7013!”“我再送一次,你和你们前台也讲一下吧。”
    虽然气恼但还是跑到前台JJ那里告诉说订了碗米粉。JJ问说分机号了吗?我脱口而出,7013啊!”她咦地转过头看着我。我连忙补充,我告诉他们了,7013嘛!”
    JJ更加诧异地看着我说,7013是什么号码,您分机号不是1106吗?”
     
    我敢说当时一定有愣了两秒钟才反应过来并确认1106是自己的分机号。然后我足足花了30秒,在走回自己位子的路上拼命想这究竟是哪里冒出来的7013这个数字。我一便默念这个数字,一边想自己的健忘速度真是远远超出自己的想象。居然和nemo一样得了“不治之症”。但记忆来去都自如,瞬间它又蹦回我的脑子。7013,那不就是我在F公司的分机号嘛!
     
    但这真是有些莫名其妙。我在V公司干的时间比在F都要长上三个月。虽然离开F公司后也常常打电话回去,但怎么也不会打自己以前的号码。我可以很肯定地说7013这四个数字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从来都不曾想起过。即使碰巧看见这样的数字组合,我也绝对没和我的分机号联系起来。而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肯定每次别人问我分机号时,我都是准确无误地说1106。即使我最近才改掉老说,“我们”F公司如何如何的习惯。
    在茶水间,把这个无聊的故事讲给同事厅。她说你一定是想你以前同事了,所以潜意识里。。。。。
     
    但这次我这个联想力丰富,心理暗示强烈严重,喜欢把小事复杂化的人却完全往这方面想过。只是一个劲地在那里百思不得其解。苦苦思索这其中的缘由。但除了想到自己开始老年痴呆,我再也找不出其他合理的解释了。
    我常常说自己很健忘,但这件事情无疑给了个相反的例证。于是我只能说,记忆往往超出我的控制范围。我没法不跌入它设下的一张张网。
     
    晚上回家的时候,ptu说他想跳槽,因为blabla的原因,唯一的犹豫就是和现在的同事处得很开心。我看着他也不知从何说起,只是反复地说慎重。回家后想应该把今天发生的这件事告诉他。可是我又想说什么呢?我并不同意我念出这个错误的号码是因为有多想念我以前的同事-- 别误会,我不是说不想念。
     
    于是又想到另外一件事,上次被Man反问道你2006年最后悔的是什么事?我撇了撇嘴说,从来没什么事情好后悔的。
    从欺骗这个角度而言,人和鸵鸟没什么区别,给自己挖个坑,把头钻进去,以为世界就这样了。
    当然这其实很滑稽,就像今天发生在我身上的这件事一样有意思。
     
    别误会,我并没有说我正在做一件自欺欺人的事。
    November 26

    2007年末

    今天姐妹们很HIGH地聚了一次,而且是长长的一天。大家从四面八方赶到上海的最西北角,然后一起换了两辆陌生的公车回到了聚会大本营,淮海路。
     
    秋末的森林公园比我想象中要萧瑟很多,落叶就像MAN的头发一样掉。虽然小农把我原本想的烧烤加喝酒的想法,狠狠地批判了下(理由是这不是四个女人做的事情),让我觉得有点小遗憾,但大家闲话一句加一句,感慨一个又一个,传奇故事连番上马还是让这个秋日的午后精彩无比。NEMO说要HIGH不一定要靠酒精。是啊是啊,我们就靠点吃的,靠拍照片,靠几张嘴就能很HIGH了。再加上一个想摸MAN大腿,看着黄侃屁股的三岁男孩,就更加乐不可支了。
     
    姐妹们每次的谈资无非就是八股文却依然乐此不必。首先把缺席的人的坏话说尽,然后回顾下今年,感慨年年如今日,总结下气场问题,之后还是无比乐观地展望未来。年复一年。当然少不了八卦下别人的故事,熟悉的人说厌了,就差点没按学号把初中同学一个个拉出来讲。MAN说明年是毕业十周年。乖乖,毕业都十年了,人生有几个十年啊?
    吃完饭看到几个阿姨坐在草地上啃着玉米,我和MAN几乎同时说到,几十年后我们就是这样子的。然后又看到一群白发苍苍的老婆婆,大家很有共识的说五十年后就是这样。晚上在餐馆里,说起这件事依然忍不住大笑。此时,喇叭里很默契地传来了了友谊天长地久。还能说什么呢?干杯!
     
    昨晚和YY吃饭,被问到2007年你觉得最有意义的事是什么?我愣了下然后说,一个人去新疆,走了次长线。他说他是去了日本。今天我问了姐妹们同样的问题。MAN说是去新加坡,NEMO说是去澳大利亚,唯有小农说升职了。2007年是如此一晃而过,这本命年,这25岁的分水岭,干干净净地在眼前飞过,似乎乏善可陈地只有出游可被记得,但记得的一定不只是路上的风景。
     
    2007非常普通的一个周末,一次寻常的聚会,这当然不是我2007年最有意义的事,却让我觉得一定要为这欢乐的一天留个纪念。一些照片,一点文字。
     
    八股文的最后总结是,什么都会变,唯有粗鲁,刻薄,坑子,作天作地的姐妹依然在那里。
     
    红女人25岁生日迎2008干杯
     
    November 19

    一出话剧后的唠叨

    昨晚看了场话剧,如云里雾里。话剧名叫曹七巧,进行了快一半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这话剧并不是改变于《金锁记》。整场话剧就是一个女子的喃喃自语,满腹牢骚再参杂了好几段京剧唱腔。话剧的宣传词里有一句,向过去的三八致敬。现在我早就把那些台词给忘光了,为有记得某段,舞台中央的西洋靠椅上,女子柔转的双腿忽上忽下,百般缠绕,绕出浓浓的愁和哀怨。
    当时是小马说要看这部话剧的,我查了查网上的介绍,就知道自己该不会喜欢。但觉得能在周末碰一下久未碰的文艺的东西,对我这样一个假冒文艺青年也是件欢喜的事。
    和这出话剧一样,表现形式大于内容。
     
    我当然是热爱话剧的,曾经在学校做网站新闻的时候,还做过一个关于交大的话剧专题。不过现在什么都没留下了。硬盘坏掉让我觉得最可惜的就是大学几年写的文章,都没了。即使去现在的学子在线,也是面目全非。昨日看见张boss在博客上回忆那会儿学子的事,有段是这样写我的,
    “邱邱则是一个行者。不说学子这一端,但是背包走天下的勇气就让人羡慕不已。当时华联家维的声誉很差,大家都群起而攻之,却苦于没有一个合适的平台。后来邱邱创意的想到了冒险玩暗访,找了网管部的高手把一台公用电脑的跳线乱搞了一下,去华联家维修,还做了录音,彻底的揭露了华联家维的技术低劣要价大胆的作风,一时间成为美谈。邱邱对日常的东西是绝不感兴趣的,没有刺激就喊不动,但是有她则必有爆炸的新闻。后来邱邱开辟了音乐频道。再后来就去造汽车了,在这个人类发明的最NB的产业里面继续她的世界梦。 ”
    虽然他明显不记得作为一个伪文艺青年,我写过的话剧专题,但感谢他还记得这个自己都快忘了的记者梦。现在觉得这都是很遥远的事情,远的让你不敢确定它是否曾经真实发生过。回忆就像空中踩到了一团棉絮,浑身无力地掉了下去,一场真实的梦。
     
    昨天和Maggie姐姐吃饭,席间被问到是否有找到当初说work for charity 的工作?
    我先是一愣,转而大笑,我说要等我有钱了,才好去做啊!
     
    我其实都不曾记得有对她说过。别人都记得了,而自己还留在原地东张西望。
     
    所谓年轻时的梦想大概就是这样渐行渐远的。取而代之的是一颗在世事里求安稳的心。
     
    只是现在还忍不住,有些小小的不甘心。
    March 17

    上帝的隐喻

     
    我在去卖IPOD的路上,狠狠地滑了一跤!我一屁股坐在地上,四脚朝天。是个下雨天,裤子,包全都湿了。而右手却本能地把IPOD高高捧起。
    我从地上爬起,拍拍弄疼的屁股。那时并未觉丢脸,却心里奇怪地好一阵委屈。看看手里的IPOD,赌气地对自己说不卖了。
     
    从想卖到找到买家其实只用了几个小时的时间。我自己都诧异怎么会如此顺利。原来或许还有做完决定后犹豫后悔的余地,却什么都没了。像是被人推着往前走。
    卖就卖吧!这个我以前更不就无法想象自己会做的事,浑浑噩噩中我也做了。
     
    NEMO说,你摔跤是对你卖IPOD的惩罚。是不是惩罚我不知道,但我的却摔得很疼。明明是屁股着地,居然发觉自己是从屁股疼痛到了脖子。这两天睡觉都不敢往右侧睡,因为肩膀那块酸得狠。
    可是上帝为什么要惩罚我呢?
     
    我说,不,那不是惩罚。那是个隐喻。他要告诉你的是,当你舍弃某样东西时,总是要经历一个疼痛的过程。那天,我摔倒在地后,没有任何人来搀扶我。这个隐喻是说,你只有靠你自己的力量才能站起来。
     
    那天,有好多次,我都想中途结束这个可怕的交易。上帝说,你要坚定,不要怀疑。
    我坚定地看着他把我的硅胶套蛮横地剥下,我坚定地删掉所有IPOD里的数据。我做到了。当时若有多少难受,现在也不在乎了。
     
    我买了Iaudio的经典D2,配上了森海塞尔的耳机。在寻觅新的MP3/MP4时,我诧异的发现不知从何时起,IPOD已经如此铺天盖地了!而我一向不喜欢大众的东西。并不是那些不好,只是看多了会厌倦的。
    人的本性。
     
    那夜,我摆弄着Iaudio,和小马通了一个很长的电话。深夜三点睡下,而那一觉却如此安稳。
    上帝最后的一个隐喻是,总是要有一样新的东西来代替旧的,这样心里,生活,才不会有什么空白
     
    最后,感谢以二手货专家自称的慢慢同学替我找到了买家。感谢Iaudio公司除了一款深和我意的准MP4。最要感谢的是小马,谢谢她一贯对我的宽容和支持。尤其是那天,谢谢她在电话里让我有勇气做完这笔交易。
     
     

    我还记得你

     
    “我从未见过如此明亮的面孔,以及在他刚毅面颊上徐徐绽放的柔和笑容。我十四年的生命所孕育的全部朦胧的向往终于第一次拥有了一个清晰可见的形象”
     
    那晚,537国定路站,我下了车。环看四周,只觉是条陌生的马路。打电话给CC说不知道该怎么去复旦了。
    风中,在车站等CC他们来接我。再次环看四周,便觉得复旦和财大,那些我曾去过的地方就该是这附近,但就是硬生生地没有了方向。
    夜里,温度突然下降了许多,开始原地踏步。也不知是在哪个抬头的瞬间,眼前的那排公寓突然变得清晰起来。我看了一眼站台,四周,认真地想了想。我知道这是哪里了。
     
    那天,537国定站,我在那里等红小叶。她下车后瞧见的是一张挂满泪水的脸。
    这里,我怎么会不认识?这个车站,我曾经流过泪。这条路,我曾经多少次地一个人,两个人走过。对面的楼,那是财大的男生宿舍。。。。。。
     
    那是多少年前的事情,开始需要时间才能想起?那也不过就是三年前的事吧。这人生的三年,往往都是一眨眼便过了去。而记忆是变得更加短了!
    如今,我曾喜欢的他,早早地就结了婚。我是好久都不曾见过他。他换了手机后,即时打来过几次电话和短信,我也从未想在电话簿里保存。我依然记住的是那个旧的号码,我依然只想要通过那个号码来找他。
     
    在扬州的青年旅社,YG同志用他很无聊的英语四级故事片了我们一人一个初恋。
    那夜,我听见我用戏虐的声音是这样的开始了那个故事--我喜欢他,只是因为他长得帅!
     
    但是我并未和他们说,我见到他的第一眼。那一眼,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反复惦记起。像是一块被反复擦的玻璃,反而越擦越不干净了。
    如今,我已经无法准确地回忆起那天。要我怎么说才好,就像大明宫词里,太平讲的这十几年孕育的朦胧的向往,终于有了个清晰可见的形象。
    那就是他当时的眼神。连他都不自知的眼神。像是实现了我心中的一个愿。
     
    他说,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我相信,当然!
     
    我总认为我们分手后,所谓的少女时代就这样过去了。因为一个眼神,便义无反顾地投入一场汪洋中漂泊的爱情。他是谁?我想那时,我并不知道。
    人们总是嘲笑那些迷恋男子外表的女人。其实只是他们不明白形于表的美丽是最纯粹的。而只有年轻的时候,你才会不顾世俗地向往它。
     
    我和CC他们走在复旦附近的小路上。经过利砥的时候,他们说这就是你去年来吃的餐馆,是我要来吃的餐馆。当时的感觉就像是刚刚下车后,只觉这个名字陌生,却在心底里明白一定有些什么。这个名字后面,或许是个承诺。
    走过夏朵的时候,我笑了 。
     
    分手后,曾有件一直让我感念的事。
    某晚,他打来电话,说是要给我听首歌。我躺在床上,只听见电话的另一端传来的是刘若英。我喜欢的刘若英。
    “想你的时候,抬头微笑,你知道不知道”
    他说猜你会喜欢的,所以便放给你听。
     
    我当然喜欢,那前一天,我在宿舍里看天下无贼。在那段音乐飘来时,我早已哭得一塌糊涂。
    我想起了你,那时,我一定想起了你。
     
    而现在,不管我又忘记了多少。
    至少,我记得你!我还记得你啊!
    November 26

    One night

    在卫生间洗漱的时候,踉跄了几步。却忍不住笑出声来。
     
    凌晨一点多,我晕晕地从灯红酒绿的夜生活里回到家中。毫无睡意!
    自从回上海后,我开始遵循十点半前睡觉的规定因为想保养皮肤。而记得去年在南京,此时正是频繁夜生活的开始。常常在周末,两三点才回到家中。并且在差不多那个时候,学会了喝酒,我是说Whisky。
    让我想想,我应该很久没有在酒吧里喝Whisky并且借着酒精的力量跳舞了。这次终于接着同事升职的名义,如愿以偿。他们把芝华士混着绿茶,而我却选择纯芝华士加冰。当然并不好喝。我只是想让酒力发散得更快更猛些,这样跳舞摇头的时候才有感觉。
     
    唱慢歌的时候,我会捧着一个酒杯晃到酒把外面。虽然是深秋的夜晚,但穿着单衣的我丝毫不觉寒冷。外面有静坐的人群,有狂欢结束或者准备开始狂欢的队伍,还有几幅绘在墙上的广告画。我不得不承认,那时我有些迷离了。虚幻像潮水一样涌没真实的生活,而我摇摇头,朝酒吧深处走去。
     
    而前一天晚上,我还是很安静地坐在汉源书屋。熟识我的朋友,怕都很难想象我会热爱酒吧里的这种生活。但是有时你不得不信服酒的力量。而我也乐于做一名虔诚的信徒。
     
    坐在出租车上开始轻声哼唱,好半天才醒悟过来原来反复叨念的是“一场游戏一场梦”。或许就该让一切埋葬于灯红酒绿处。所有的事,认真对待也好无心也好,如果没有结果,便也只是一场空。此时还不如,一起跳舞。。。。。。。
    November 06

    清理记忆

    “当有一天我们终于也有了一大堆泛黄的照片和记忆时……”这时我曾经某篇作文的开头。作文的名字叫“收藏记忆”,如果没记错,应该是篇命题作文,写于高考前。
    我是在整理一抽屉旧物的时候,看到这篇文章的。五年后,那张作文纸,到真是有点泛黄,显得薄而脆。因为要搬家,我不可不开始清理我的东西。我有个坏习惯,总是不舍得扔东西。别人送我的礼物,自己胡乱写的短文,任何再我看来有某种象征意义的东西,比如校徽,我是从来不会丢弃的。
     
    于是这次我看到了同学录,从小学到高中;零零散散的日记和诗抄,一些自得起乐的旧文;一些别人送的小礼物(有的可以追溯到初中);还有厚厚的一抽屉的信以及贺卡。
    我想起了自己曾经喜欢过的两个动漫人物:藏马和仙道,因为找到了他们的小卡片。
    我想起了自己痴迷古龙的一段日子,我模仿他的笔法写了很多文章,甚至在一次语文试卷上。感谢我的语文老师也是个古龙迷,他说有情节,有想法,请来面谈。同样的话亦在我另一片作文上出现,那时我是个标准愤青,我天天看杂文报,也和着报纸一起针砭时事,用初三时我们班很流行的一句话来说,当时只觉得“这社会真是么差里个黑”于是我居然非常可笑的写了篇文章来评论中国的社会制度和不公正。
    在网络还没用普及到我们这个阶层的年代,受“第一次亲密接触”的影响,我写了我的第一部网络小说,我是说故事的背景为网络。我看到自己说,“我就读于上海交大经济系”哈,那时我高二,没有想到两年后我真的进了交大,当然是完全不同的一个专业。
    当然还有很多以前写的诗和诗抄,至今我都认为这世上的文字不可能有比一首诗更完美了。因为看到了一些礼物,我想起了很多人,有我的高中同桌,我的笔友,有一个初中时挺好却再也没有联系的同学,还有一些大学时的朋友,但是和我抽屉里的大多数东西比起来,他们太新了。
     
    我至今也不明白为什么我的语文老师要我们写这样一篇文章。在高考的前夕,这样的文章除了增加感伤的情绪,别无其他。我一向非常珍藏过去的种种,所有开心不开心的。我想有时我是过于珍藏了。可能是因为我的记性不大好,总是想借助外物来打开通向过去的大门。于是东西越积越多,沉沉的一大堆。我的语文老师在三年前离开了我们,我无法再问他记忆究竟该如何收藏。我相信他一定会带着一个长者的智慧,却又感情饱满的告诉我,记忆的美好。因为曾经,在某次回忆过往的时候,我还记得,他潸然泪下。
    我在抽屉找到了一些文章,是高中同学写的。大二的时候,我曾经答应他要为我们五班办一份报纸。后来他走了,而我也最终食了言。现在我找到了一片过去的文章,却想告诉他,我要清理记忆!
     
    我丢掉了很多东西,大部分的文章,日记,一些未寄出的信,甚至还有别人很早送的一些小礼物。我想我不再需要这些了。假使以后我真的忘记了自己年少,年轻时的模样,不再记得这些,那有什么关系呢?有些文字是当时心情的记录,可是事过境迁,亦没有理由借助那些歪斜的字来记起当时的心情。如果有些东西要败给时间,那就让它们随风而去。这样你才会知道什么是真正沉淀的。
    我最终决定将这些被丢弃的东西烧掉。要让他们和腐烂的垃圾待在一起,我还是有些不忍。于是在楼下,我爸爸帮我点燃了火。小心翼翼地烧了很久。是在黑夜里,感觉天地间唯有这团亮光在跳动。而我亦可以感受到自己的脸上浮起浅浅的一丝笑容。最后我们用晾衣竿将火捅灭。在一大片灰烬中,我看到还有几张幸存的碎纸。突然之间,我想过去看看究竟是哪些东西如此顽强?然后,或许我会说,那是天意,然后把他们捡起,重新带回家里。而最后我终于决定不再像以前那样,为某种事物的合理出现去找什么奇怪的理由或探究深意,甚至天意。如果要让生活简单,首先得让自己简单,不是吗?
     
    当然更重要的前提是,你的行囊要轻。
    恩,上个礼拜我对寒说,人还是健忘点比较好!我很开心,上个礼拜六,我要像小时候写日记那样说,我做了件有意义的事!
     
     
     
    September 17

    南京,再见

    天气似乎在转身间就凉了。连下了好几场雨,一天比一天阴冷。夏天的衣服突然就被弃之一旁了。而人,也是说走就走。从面试到离职就短短的三个礼拜。仿佛一杯在冷风里的茶,说凉也就凉了。人人都问我,怎么那么快?其实猝不及防的不止是你们。
    而其实仔细想想,白露以过,很快就到十一,这季节也该入秋了。热了太久,所以对理应到来的冷反倒不习惯了。一个关于离别的老问题。人人都知道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却总在分手时感伤于这突然的转折。我们常常有种错觉,一样东西在你身边天天存在,你就觉得它会永远在那里了。并不是事情改变的突然,而是我们无法接受这样的改变。
     
    我在南京已生活了一年零45天。生活略显拮据却自由放纵并快乐。在那里,有这样一个我生活的圈子。有一群可爱的人有可以happy到深夜的活动,还有几家我喜欢的餐馆和留恋的路。一些弥足珍贵的回忆。
    会一群人一起打牌,一群人冲到某人家里吃手抓饭,一群人在元宵节的时候包汤团然后杀人,一群人在酒店里深夜看恐怖片,一群人看完电影后打电玩……圣诞的时候,那时我们的闲季,常常狂欢至深夜。我们好像就一群人,不论年龄性别背景,聚在一起,也不知时间的流逝,像个孩子一样玩耍。谁也没想到会有人突然说要走。
    而说要走的偏偏是我。好像游戏玩了一半,突然有人难为情地说要回家了。
     
     
    有时我是个迷信仪式的人。比如说我总觉得应该在参加这一届培训生的毕业典礼才离开福特,好能给自己这一年画上一个正式的句号。比如我很羡慕leo辞职前,能够在酒桌上大醉一场直至不醒人事。好像这样便能对自己在福特的日子做个交待。而事实是,我按照惯例请周围的同事吃饭。好几顿,不同的人群。没有丝毫特别之处,坐在饭桌上仿佛间觉得这也就是一顿再普通不过的聚餐。最后一天毛公从青岛带来几瓶酒,但最终还是没有借着酒精high起来。或许是我内心羞涩,有些情感即使心里汹涌,却依然不会表达。
    于是不知不觉便到了最后的时刻。走之前,和寒拥抱,算是告别。
     
    总觉得自己没有资格矫情地说任何悲伤的话,说自己有多么想念他们。因为这都是我做的选择。我想说,我从来没有后悔来南京。我甚至庆幸自己当初当初的选择。因为在这里,我度过了非常非常快活的一年。它比我很短的人生里大部分岁月都要无法忘却。它色彩浓重地让我在回忆时会禁不住忍住呼吸。
     
    文章写的格外艰难,写到这里,实在写不下去了。我这个迷信仪式的人总是忍不住要为这样一场离别做些什么。一篇皱巴巴的文章,以及一些南京的照片。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些真正意味或代表着什么……
     
     
    July 02

    直头发洪小烨的故事

    早在进初中报道的那天,我和洪小烨就认识了。那时我旁边临时坐的是短头发。那时直头发就很刻薄,她对身旁的人说,你看我们后面坐的两个人好奇怪,一个像男的,一个长的那么矮。

    开学的第一天,洪小烨因为嫌她的原同桌太丑,便谎称自己眼睛不好,换到前排来,也就是我的后面。虽然现在我总是嘲笑她喜欢帅哥加重色轻友的肤浅行为。但若不是这从小就根深蒂固的坏毛病,我们也不会有这细水流长般的12年友情。女孩子的结盟通常都是有理由的。一开始我和洪小烨可以站在一起,是因为我们都无比讨厌我的同桌。他性格乖戾不算还往往把酸奶弄得到处都是,以至于我到大学才敢于尝试那曾经让我憎恨无比的酸奶。因为我同桌长得像个猴子,所以我和洪小烨便这样直呼他,结果成了全班皆知的绰号。我和洪小烨最得意的一次合作是我们针对我同桌编了一串打油诗。开头是这样的,东方出了个猴猴精,猴猴精啊猴猴精……我依然记得那时我站在讲台旁,把桌子当成鼓敲并对着我同桌念着这首诗,把他气得上窜下跳。结果是我的同桌和我坐了不到一学期就被换走了。

    初中的时候老是去洪小烨建国西路的家。因为去那,便也熟悉了建国西路。大四那年,偶然地再次走过,却突然感觉到陌生。而现在因为很久不去,我都有些记不清建国西路的样子。建国西路上有很多回忆,但至少那一段,随着洪小烨家的拆除,便再也没有任何意义了。现在能从记忆里跳现的是某个大雨滂沱的夏日,我穿着塑胶套鞋从洪小烨的家里出来,淌着大水去我妈妈的单位。而洪小烨则躲在家里给她爸爸打电话,报告家里已经进了水。这个画面深刻得有些奇怪。怕是有些什么隐喻,我自己都不知。

     

    后来进了高中,不久我们又在一个班上。那时短头发和长头发都已在另外的学校读书。唯有我和直头发依然在一起。高中最精彩的回忆或许就是篮球队。那时我们痴迷于灌篮高手,并纷纷把里面的人物和我们对面班坐着的校队依依挂上号。我们一起去看他们的篮球比赛,一起跟踪他们去建国西路的某个小餐馆吃中饭,连上个厕所回来都会兴奋地说看见某某了。现在想来真是花痴到极点。一方面觉得可笑一方面又为自己当初曾有过如此纯真的花痴而感动不已。少女的情怀,年长时便会开始叹息它的逝去。

    高中的时候,我们学会了相互鼓励。我鼓励她好好学习,她鼓励我好好锻炼争取体育达标。我们都曾冲对方傻傻地哭过,也都抱住过对方,给于勇气和安慰。我还记得2000年前的某天,她突然提出让我们互相给对方写卡片,就短短的几句。我不记得自己当时写什么了。在抽屉里找出她当年说的话,用她一贯有些傻傻的语气说,快到2000年了,我心中十分激动。虽然你不太爱我,但我还是真心挺喜欢你的……其实她不知道,早在那时我就相信我和她会是一生的朋友了。请她原谅我,我并不是个善于表达感情的人。她总说我聪明,其实我一直羡慕她的开朗。那是真正的开朗,是那种因为从小就很幸福才会有的开朗,而这样的开朗是能够感染人的。我常说自己是性格内向的人,这是幼儿园老师给我的评价。可幸好在童年的时候,我便遇见了洪小烨,便一起痴兮兮地渡过了童年,少年还有青年时代。

     

    进了大学后,她在城东北,我在城西南。我要换三部车花一个多小时才能去他们学校。记得第一次从复旦回来,我躲在床上偷偷地哭了。心里的想念怎么也抑制不住。有些人你习惯了她每天出现在你面前,出现了整整七年。之后,便是一种无力感。我的中学同学大都都是七年的,而其中唯有洪小烨从第一天到最后一天一直和我都很好很好。

    之后的几年,我们,还有其他头发们有空便聚在一起。每次聚会的主题当然离不开吃东西和讲真心话。正如上次卷头发所总结的,我们在一起是越来越刻薄,越来越作,越来越胖,越来越见不得人家好,越来越爱钞票。尽管如此,我们依然乐此不彼。

     

    洪小烨说要走也是很久就开始的事,说了很久,突然有天打电话说签证已经下来,反让人茫然地不知该说什么。匆匆赶回上海见最后那一面,一个小时短得微不足道。告别的时候,洪小烨让我陪她回家,聊起她出国前的心情,她说她挺兴奋的像旅游一样。我微微一笑,这是洪小烨才会有的回答。临别前除了祝福却也不知该说什么。一个人走回头路,便也开始独自回忆起来,从那么点高的两个小孩子手牵手到现在大家已经是一身风风雨雨。心里悲怆,忍不住泪下。十二年,我们的情谊和时间以相同的速度。让人都不敢轻易回首。

    我是个记性很差的人。每次我的头发们开始回忆过往的故事,我都插不上话。因为几乎什么细节,我都不记得了。但是我一定会记住洪小烨说的这句话,她说,以后别再这样了,看见你哭我心里也难受得快哭出来了。从那个时候起,我体会到这份友情,它温暖坚实地可以盖过一生。

    April 25

    一切

    说“一切“好比说“永恒“那样贪心。说贪心是因为想用一个词来涵盖所有的故事
    说“一切“ 也好比说“永恒“那样容易。说容易是因为就用一个词便能包容所有的欢笑和泪水。
    只有年轻的时候,我们才喜欢说一切说永恒
     
    无法辨析此情彼景时,我们用“一切“。无法言会此恨彼爱时,我们用“一切“。如果要忘记便一起忘记,如果想汹涌便一起汹涌。可是,“一切”, 它究竟有哪些?
     
    刘若英的一首老歌,唱出了“一切“
     
    一切有你的感动
    一切给我的冲动
    一切曾太汹涌
    一切已太朦胧
    一切对你的矜持
    一切给我的放肆
    一切曾太奢侈
    一切已不能解释
    一切曾多么纯洁
    已不能还原
    一切是多么坚决
    却敌不过时间
    理解这一切
    像是心底下过了一场雪
    我们的距离
    原来一直是天和地
    理解了一切
    我就不再拒绝
    承认爱情有黑夜无法穿越
    原来这一切
    像是心底下过的一场雪
    我们的距离
    承认吧只会是天和地
    接受了一切
    我就不再拒绝
    爱情里也有黑夜无法穿越
    试过了一切
    结局依然是抱歉
    我们可不可以笑着说再见
    就算知道没有明天
    如果说一切
    只是让人疲倦
    我们可不可以好好说再见
    我们可不可以好好说再见
    April 08

    生日快乐!我的大学

    4月8号,交大110周年
    收到很多旧友的短信,问我是否回去。他们说很多人。很多人,真有点吓坏了我,因为我这也想见那也想见,而就那么短短几个小时,我真不知该去见谁。玩笑话,这当然不是我不回去的原因。能够像一年前那样和老同学随意地走在校园里,是我常常期盼的。我对公司里的学长说,真想念那里。
    快到家的时候,突然发觉新村里路的两边种满了樱花树,白色的樱花树里夹杂着几棵粉红的,像少女烧红的脸庞。突然之间,便想起学校门口的那几棵树,也该是正烂漫的时候吧。然后便又想起了思源湖畔低垂的柳条,长长得,浸在水里。想起那些闲散百无聊赖的下午。大学里的日子,再忙也是悠长的……
    有点累,所以不想奔波地赶回去了。上饮水思源时,看到些学弟学妹的照片,真是张张青涩的脸。 大四时,自己为自己已经懂了很多。现在回头却发觉当时依然还是一脸学生的样。曾说过自己老了,现在才知道人原来是可以一老再老的。
    前几天,突然心血来潮主动和某个不怎么联系的旧友在网上打了个招呼。也没聊什么,过了一天才突然意识到,原来那天对我们,还是个比较特别的日子。
    校庆晚会的名字叫思源致远,于是便突然想到渐行渐远。我们离青春,离一些记忆,离一些情感越来越远。
    而这句话今天从我嘴里说出,却惊讶地没有半点伤感与无奈。
    说远了。今天是母校生日,真心地祝福一下。祝福所有在交大渡过青春的我们!
     

     
    December 27

    和马一起吃喝玩乐的日子

    正无聊时,意外地收到马的mail。都来不及细看,便直接打电话给他,向他问好!随便聊了几句,却也不知该说些什么。挂了电话后,重新读mail,马说,miss your guys very much.
    今天中午去久未光顾的饺子馆吃饭,Christian点了土豆烧牛肉。我说,那是马很喜欢吃的。他们依着菜单点了很多凉菜,我心里想以前马都是直接叫小弟推车过来的,他还一定会点牛板筋。圣诞夜在孙家通宵打牌,为了凑到牌友,我和Eric找得真辛苦。我想如果马还在南京就好了。Eric为我的臭牌技直拍桌子时,我理直气壮地说如果是马一定不会骂我的。圣诞夜前一天,我们去泡吧。Eric问我喝什么,我突然想以前都不用烦这个问题,因为马都会帮你点好。我记得有黑俄罗斯有白俄罗斯,可我分不清哪个是哪个了。

    以前每天中午的时候,总能看见马晃晃悠悠地过来,两只手指做成筷子的样子,往嘴里送。他说去吃饭。马是一个绝对的肉食主义者,张寒说那便是Powertrain的风格,大块吃肉,大碗喝酒。而我和张寒曾经都认为自己非Powertrain不去。再以前,Gregg还没有搬走的时候。马总是喜欢没事溜达过来和Gregg闹。他的标准台词是buy me a lunch。Gregg老笑着说No,如同他最后拒绝了我和马去成都出差的提议。我和马都同样地喜爱那个城市,马爱极了那里的火锅。以前马也总是会在办公室留到很晚,有时他就会带着我去酒吧。我想我喜欢去酒吧的习惯,应该是被他培养的,尽管我依然不爱喝酒。马说他最不喜欢一群人玩到十二点就散了,很不尽兴。我点点头,于是几乎每次都和他疯到深更半夜回来,导致我的同屋威胁我说要告诉我父母。
    其实我都记不清第一次看见马的样子。好像他正趴在Gregg的办公桌前说,You are too bad。You made Maggie leave PTO.两个月后他又同样地对Gregg说了遍,因为我也离开了PTO.马说他一直有个梦想就是能和一群喜欢的人在一起工作。所以他说他要先把我弄到STA的PTO,然后是张寒,然后是Maggie.他说他会去fight.只是革命尚未成功,他却突然告诉我说可能要走。也记不清是什么时候与马混熟的,大概就是每次他过来晃晃悠悠地找我们吃饭。我已经记不清他请我们吃了多少免费大餐了!和马吃东西是件很有意思的事,他对吃的热情总是能够感染你。更何况我也是个爱吃之人。饕餮之徒聚在一起,不亦乐乎!可是我知道又不只是这样。那些食物早已被彻底忘记,我却深深记住了在酒吧里清谈的每个晚上。他大概永远也不知道,许多他并不经意的话,却让我重新开始思考。Christian说马有三大爱好,吃,女人还有玛萨奇。马是一个很物质的人,而与他在一起的快乐也就是物质却简单纯粹的,如同你吃到了一顿很丰盛的晚餐。
     
    和马的道别也是快快乐乐的。我打了个电话说有个朋友要远行,想送瓶酒。他说你回上海的时候,我们一起去挑吧。结果他亲手挑了他自己一直想喝的酒。我让张寒在南京买了卡,于是我们像写同学录那样找了几个和马好的人在上面各写一段话。我在上面说,马你看了感动就行,不用哭了!我们带着酒带着卡,然后还有蛋糕——因为最后一天还是马的生日,与马一起去最爱的Victor家吃饭。虽然这次没有新疆手抓饭,但有马爱吃的火锅。于是我们七个人吃了六大包肉,几十个丸子,蔬菜豆腐粉条种种外带数瓶酒。我们边吃边聊,不知不觉便已十一点。深夜从Victor家出来,我说我们去酒吧吧。我还记得那晚我们喝的是黑方。很烈的酒,酒入惆肠,一阵热。
    总是要曲终人散的,最后便只有我和马了。马送我回家,在小区大门口他朝我道别。他说,Rachel谢谢你!我以我一贯不在意的口气笑着说谢什么呀。一瞬间,我又记起了马第一次和我说要走的话,他说,我真舍不得福特,在这里的几年我太开心了。我记起了马在最后一刻给我们的wellfare,他说要去实现他的fairy dream.我什么都说不出来。就像第一次我不说任何挽留的话,在最后的一刻我只想快快乐乐的道别,好像第二天还会重新再见面那样。我说再见,我转过头朝家里走去。我听到自己尖细的鞋跟在凌晨的夜空中踏踏作响,我抬起头,越走越快。走到门口的时候,我才有勇气回过头。我看到马其实一直就站在大门口望着我。我早知道,可我就是不愿意回头。因为除了再见和珍重,我什么都说不出…………
     
    我认真地看完了马的mail。于是我想,如果我不是一开始便匆忙的打电话过去,当看完那份信后我是不会再打得。马说lonely,miss your guys very much.就和那次坚决不回头,因为我会什么都说不出来的
    马,我们同样地miss你,而且希望你在那里可以很幸福
    November 18

    该是吃橙子的季节——有关水果的回忆

    昨天在超市看到刚上市的橙子——可能已经上市很久了,只是自己后知后觉。看到有不同品种的橙子,随便挑了下,便找到自以为的好橙子了。
    是这样的,关键要看橙子的“屁股“,一定要突出,上面有一小块一小块的干硬果囊。这是以前我们学校那个水果摊的阿姨说的。她最初在商业街上有家小的店铺,结果当华联中心建好的时候,她被赶了出来。在一段时间里,当我们想起水果的时候总是有所失。觉得自从她走后,学校里再也没有可口的水果了。直至后来她在图书馆后门安了个家。这让很多人都养成了自修结束后带些水果回宿舍的习惯。
    其次橙子的皮要薄,要软。当然也不能一按就陷下去的。这很有可能是里面干瘪的结果。最后橙子的表皮颜色一定要色泽光亮动人。个人经验是越红越好。其实这个无关乎味道,只因为我是个好色的肤浅之人。
    把这个标准橙子在手里颠了几下,突然意识到自己在南京并没有吃橙子的工具。我不是说没有水果刀。和很多人一样,在没进大学以前,我也用水果刀切橙子吃——准确地说,是我父母切好给我吃:p其实细想起来,用刀切橙子的工艺流程也无非是洗刀,横一刀,竖一刀再洗刀。但想起要用刀吃水果总觉得麻烦,便断了这个念头。
    直至某天同屋的大懒一号突然拿出一个所谓的剥橙器。是一个橙色的塑料细棒,顶端有个小钩子。它的使用方法是这样的,从橙子屁股入手,用钩子夹住橙皮然后往下拉直至顶端。这样第一个切割便完成了。视橙子的大小,均匀切割橙皮。接下来的标准流程是,用剥橙器的另一端横插入橙皮与果肉间,这端微弯,圆弧状,正好可以紧贴在橙上。如此一来,顺势下拉,便可顺利把橙皮剥下来了。不过我往往比较粗糙,常常直接用手就剥皮了。
    后来我便意识到,原来是否爱吃水果除了味道,表象还和吃的方式有关。有了剥橙器以后,我开始习惯在这个季节,坐在电脑前,从红色塑料袋里拿出个橙子,“喳喳“几刀,便啃了起来。在我爱吃的水果清单里,橙子便一滚滚入了前五名。写到这,想起上次小马说,大学四年养成的很多不经意的习惯会改变你之前18年的样子。
    我们宿舍四人吃橙子大概是这样的。倪书记总是在橙子还未大批上市的时候,便从家里老重老重地拎了一麻袋来。这个橙子色泽鲜艳,光放在那里便已香气四溢。惹得我和小酒垂涎三尺。不过我和她都是穷苦大众,每次买橙子总要盯着那个价格看了半天。直至毕业前,我们终于醒悟到图书馆前的那个水果摊并不像我们想得那么便宜。而我亦不念旧情,转头另一家水果店的怀抱。大懒一号虽然是第一个倡导剥橙器的人,不过似乎对橙子越来越不热衷。后来她说她爱吃苦西西的胡柚。我顿时恍然大悟!她喝清咖喝上了瘾,连水果也要吃苦的。
    除了橙子以外,柚子也是我在大学里养成的习惯。那实在是个又便宜又经吃并好吃的水果。自从电脑搬进宿舍后,我便越来越晚睡。在赶稿子的那段时间里,常常是捧着一个柚子孤坐到三四点。柚子的汁水常常飞溅在键盘上,电脑屏幕上。那些小的籽便纷落至我的键盘里,躲在那怎么也拿不出来。吃柚子最幸福的一次经历,便是小酒某天突然心血来潮,主动把柚子剥好,将果肉放在碗里送到我们面前。我像很多人推荐柚子,不过他们总是嫌剥皮麻烦。可是如果有个像小酒一样的人常伴身边,估计他们也会爱上柚子的吧。回到开头便说的那句话,吃水果和味道无关,却和吃的方式紧密相连。这应该也是所谓餐厅要有情调的原因吧。
    我们宿舍吃水果的习惯大抵相同。唯一的区别只是我从来不买草莓或者葡萄。一想到要把它们在水里一一洗过,便的心觉麻烦。反正我不嗜这个,哪天小酒买好洗好,过去蹭就是了。以前水果店的阿姨曾鼓动我买这些,都被我义振言辞的拒绝。小酒在旁边听了往往就受不了了。她怎么也不明白,宿舍都有妈妈柠檬了,洗一洗怎么会麻烦呢?其实和切橙子一样,麻烦的不是动作多少,而是这动作本身。后来直至某天我突然心血来潮的买了一袋草莓,将它们一一洗净。她们非但不嘉奖我,却认为是我及其反常的表现。
    那天从超市回家,站在电梯里便一直想着刚才的橙子,想着什么时候在南京去弄个剥橙器。轻轻一拉,饱满的果肉便飞溅起汁水。该是满空气的香甜,却会不小心弄红了眼睛…………
    October 08

    我爱我的房间

    不知又哪里受刺激了,突然心血来潮传了很多在外旅游的照片,传到深更半夜才结束。有很pp的风景照,有相亲相爱的合照,当然还有很自恋的个人秀。一边传的时候一边想这样在异地也不孤独了吧。想念的话就打开自己的房间,里面有很多最亲切的微笑。一边传得时候边还在想这样整日工作也不会厌倦了吧。做小白领透不气来的时候就打开自己的房间,便知道原来自己曾如此幸运地拥有过那么多美好。世界很大,可我已经背上行囊,比许多人都走得远了。
    除了照片,当然不能忘了那些玲珑的文字。像我这样的人,一段话便足以撑起整个世界。我在这里先放了马贡多,因为真得很喜欢这首诗。而它背后那本名叫《百年孤独》的小说是我的最爱。